
5材料和半成品
5.1材料
制袋材料应符合相应材料标准的要求。
5.2半成品
扁丝的技术指标及测试方法参见附录A。
6要求
6.1外观质量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外观质量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断丝
经、纬扁丝交错处不应同时断丝
清洁
油或其他明显污点,每平方米内50 mm2以下的不应多于3处,50 mm2以上的不应有
涂膜
不应渗水
粘合
不应渗水
褶皱
不应有使涂膜层或复膜层破裂的褶皱
切断
应无散边
缝合
应无缝线脱针、断线、未缝住卷折边现象;
袋缝线两端至少留30 mm线套或回针20 mm以上
6.2允许偏差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
袋的有效宽度/mm
≤700
+15 〜-10
>700
+ 20 〜-10
袋的有效长度/mrn
≤1000
+15 〜-10
>1000
+ 20 〜-10
经密度/(根/100 mm)
-1
纬密度/(根/100 mm)
-1
袋的单位面积质量偏差/%
± 7
6.3物理性能
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物理性能指标
项 目
型 号
LA型
TA型
A型
B型
C型
拉伸负荷/(N/50 mm)
经 向
≥360
≥460
≥565
≥665
≥820
纬 向
≥340
≥440
≥535
≥635
≥780
缝底向
≥175
≥225
≥275
≥325
≥375
粘合向
≥250
≥300
≥350
≥400
≥400
阀口向
≥300
≥350
≥400
≥450
≥500
涂膜袋和复膜袋的剥离力/(N/30 mm)
≥3.0
6.4耐热性能
袋应无粘着、溶痕等异常现象。
6.5跌落性能
袋应不破裂,包装物不漏失。因跌落时从封口经、纬扁丝间或缝线孔冲击出来的物料,袋从地上抬起后不再泄漏,为合格。
6.6抗紫外线性能
抗紫外线袋的经向、纬向、缝底向、粘合向和阀口向试样紫外老化后的拉伸负荷不应小于原始拉伸负荷的50%。
6.7 卫生性能
直接接触食品的袋应符合GB 9685,GB 9687、GB 9688和GB 13113等的规定。直接接触食品的袋应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