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C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
C.0.1给出本方法的适用范围。当对围护结构中墙体之外的部位(如屋面、地面等)进行节能构造检验时,也可以参照本附录规定进行。
C.0.2给出采用本方法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时间。即应在外墙施工完工后、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
C.0.3给出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取样部位和数量规定。实施时应事先制定方案,在确定取样部位后在图纸上加以标柱。
C.0.5给出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方法。规范建议钻取直径70mm的芯样,是综合考虑了多种直径芯样的实际效果后确定的。实施时如有困难,也可以采取50〜100mm范围内的其他直径。由于检验目的是验证墙体节能构造,故钻取芯样深度只需要钻透保温层到达结构层或基层表面即可。
C.0.6为避免钻取芯样时冷却水流入墙体内或污染墙面,钻芯 时应采用内注水冷却方式的钻头。
C.0.7给出对芯样的检査方法。可分为3个步骤进行检査并作出检査记录(原始记录):
1对照设计图纸观察、判断;
2量取厚度;
3观察或剖开检査构造做法。
C.0.8给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结论的判断方法。即实测厚度的平均值达到设计厚度的95%及以上时,应判符合;否则应判不符合设计要求。
C.0.9给出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检验报告主要内容。这些内容实际上也是对检测报吿的基本要求。无论是由检测单位还是由施工单位进行检验,均应按照这些内容和报告格式的要求出具报告,并应保存检验原始记录以备查对。
C.0.10当出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首先应考虑取点的代表性及偶然性等因素,故应增加一倍数量再次取样检验。当证实确实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將统一标准规定的原则进行处理。此时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重新验算房屋的热工性能,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C.0.11给出对外墙取样部位的修补要求。规范要求采用保温材料填充并用建筑胶密封。实际操作中应注意填塞密实并封闭严密,不允许使用混凝土或碎砖加砂浆等材料填塞,以避免产生热桥。规范建议修补后宜在取样部位挂贴标志牌加以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