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外形和重量
4.1 外径和壁厚
钢管的外径(D)和壁厚(S)应符合GB/T17395的规定。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他外径和壁厚的钢管。
4.2 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
4.2.1 钢管的外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钠管的外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 钢管种类 | 允许偏差 |
| 热轧(挤压、扩)钢管 | ±1%D或±0.50,取其中较大者 |
| 冷拔(轧)钢管 | ±1%D或±0.30,取其中较大者 |
| 钢管种类 | 钢管公称外径 | S/D | 允许偏差 |
| 热轧(挤压)钢管 | ≤102 | — | ±12.5%S或±0.40,取其中较大者 |
| >102 | ≤0. 05 | ±15%S或±0.40,取其中较大者 | |
| >0.05 〜0. 10 | ±12.5%S或±0.40,取其中较大者 | ||
| >0. 10 |
+ 12.5%S -10%S |
||
| 热扩钢管 | — | ±15%S | |
表3冷拔(轧)钢管壁厚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 钢管种类 | 钢管公称壁厚 | 允许偏差 |
| 冷拔(轧) | ≤3 | 或±0.15取其中较大者 |
| >3 |
+ 12.5%S -10%S |
4.3长度
4.3.1通常长度
钢管的通常长度为3 000 mm〜12 500 mm.
4.3.2范围长度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范围长度交货。范围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
4.3.3定尺和倍尺长度
4.3.3. 1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交货。
4.3.3.2铜管的定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定尺长度不大于6 000 mm, mm;
b) 定尺长度大于6 000 mm, mm。
4. 3. 3. 3钢管的倍尺总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mm,每个倍尺长度应按下述规定留出切口余量:
a) 外径不大于159 mm,5 mm〜10 mm;
b) 外径大于 159 mm, 10 mm〜15 mm。
4.4弯曲度
4.4.1钢管的毎米弯曲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钢管的弯曲度
| 钢管公称壁厚/mm | 每米弯曲度/(mm/m) |
| ≤15 | ≤ 1.5 |
| >15 〜30 | ≤ 2.0 |
| >30或外径≥351 | ≤ 3.0 |
4.5不圆度和壁厚不均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过外径和壁厚公差的80%。
4.6端头外形
4.6. 1外径不大于60 mm的钢管,管端切斜应不超过1.5 mm;外径大于60 mm的钢管,管端切斜应不超过钢管外径的2.5%,但*大应不超过6 mm.钢管的切斜见图1所示。
图1切斜 4.6.2钢管的端头切口毛刺应予清除,
4.7 重量
4. 7. 1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亦可按理论重量交货。钢管理论重量的计算按GB/T 17395的规定,钢的密度取7.85 kg/dm3.
4. 7. 2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交货钢管的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的偏差应符合如下规定:
单支铜管:±10%;
每批*小为10 t的钢管:±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