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交通标志
1范围
GB 5768的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分类、颜色、形状、字符、尺寸、图形等一般要求,以及设 计、制造、设置、施工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等各类道路上交通标志的制作、检测和设置。其他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停车场等设置的交通标志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576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5768.1—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 总则
GB 17733 地名标志
GB/T 18833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