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软化试验
16.1仪器设备
16.1.1水池或水箱。
16.1.2抗压强度试验设备:同7.1。
16.2样品数量
试样数量为10块,其中5块用于软化试验,5块用于未经软化强度对比试验。
16.3试验步骤
16.3.1将用于软化试验的5块试样浸入(20±5)℃的水中,水面高出试样20 mm以上,浸泡4 d后取出,在铁丝网架上滴水1 min,再用拧干的湿布拭去试样表面的水,即为饱和面干状态试样。
16.3.2将5块对比试样,在不低于10℃的不通风室内,放置72 h的试样即为气干状态试样。
16.3. 3将软化后试样和未经软化对比试样,按第7章的规定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16.4结果计算与评定
16.4.1软化系数(Kf)按式(12)计算。
(12 )
式中:
Kf ——软化系数;
Rf ——软化后抗压强度平均值,单位为兆帕(MPa);
R0 ——对比试样的抗压强度平均值,单位为兆帕(MPa)。
16.4.2试验结果以试样软化系数或软化后抗压强度表示。
17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
a) 受检单位;
b) 试样名称、编号、数量、规格尺寸及状态;
c) 送(抽)样日期;
d) 检验项目;
e) 依据标准;
f) 检验类别;
g) 试验结果与评定;
h) 报告编号及报告日期;
i) 检验单位与编写、审核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