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沿线信息指引标志
7. 3. 3. 1起点标志(图264)
设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起点。无统一编号的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起点标志见图265示例。
7.3. 3.2终点预告标志(图266)
用于预告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终点,设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终点前2km,1 km,500m处,无统一编号的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终点预告见图 267示例。
7.3.3.3终点提示标志(图268)
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终点与普通公路相连接时,用以提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终点,设在距终点200 m附近位置。标志版面为黄底、黑色边框、黑色文字。
7. 3. 3. 4 终点标志(图269)
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终点,设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终点处,无统一编的高速公路 或城市快速路终点标志见图270示例。
7. 3. 3. 5 交通信息标志(图271)
用以指示收听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交通信息广播的频率,可在适当地点设置,根据需要可重复设置。
图271路57道路交通信息
7. 3. 3. 6 里程牌和百米牌(图272、图274)
里程牌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里程、公路编号或名称,形状如图272所示,版面为绿底. 白字白边框绿色衬边。一般以单柱形式设置于高速公路两侧或中央分隔带内。无统一编号的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里程牌见图273示例。
图274为百米牌,岡形,直径一般为10 cm,绿底白字,百米数字字高5 cm,公里数高1.8 cm。设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两侧各里程牌之间,每隔100 m设一块。百米牌可附设于两侧的柱式轮廓标上;也可附设在波形梁护栏等设施上。
7. 3. 3. 7 停车领卡标志(图275)
用以提示停车领卡,设在进入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收费站入口一侧的适当位置。
7. 3. 3. 8 车距确认标志(图276)
用以帮助驾驶员确认与前车的距离。当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两相邻立交间距大于10 km时,在其间无其他指路标志的平直路段上可设置车距确认标志。图276a)标志设在平山路段适当位置处;图276b)标志设在图276a)标志后200 m处,图276a)、图276b)为黄底、黑色边框、黑色文字。图269c)标志作为确认基点设在图276b)标志后200 m处,图276d)、图276e)标志在图276c)标志后每50 m间隔设置,如需要,可在间隔200 m后再设置一组车距确认标志。设置小例见图277。
7. 3.3.9 特殊天气建议速度标志(图278)
用以提醒驾驶员在雨、雪、雾等特殊天气下,以建议速度行驶,和白色半圆状车距确认线配合使用, 见图279示例。图278a)表示在特殊天气下,仅能看到前方两个半圆状车距线时,建议车速为60 km/h; 图278b)表示在特殊天气下,仅能看到前方一个半圆状车距线时,建议车速为50 km/h,标志中的建议速度数值仅为示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