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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软弱地基的一般规定

作者:河北航信仪器时间:2024-03-28 09:30:02 次浏览

信息摘要:

7软弱地基7.1 一般规定7.1.1当地基压缩层主要由淤泥、淤泥质土、冲填土、杂填土 ,或其他高压缩性土层构成时应按软弱地基进行设计。在建筑地基的局部范围内有

7软弱地基 7.1 一般规定
7.1.1当地基压缩层主要由淤泥、淤泥质土、冲填土、杂填土 ,或其他高压缩性土层构成时应按软弱地基进行设计。在建筑地基的局部范围内有高压缩性土层时,应按局部软弱土层处理。
7.1.2勘察时,应查明软弱土层的均匀性、组成、分布范围和土质情况;冲填土尚应查明排水固结条件;杂填土应査明堆积历史,确定自重压力下的稳定性、湿陷性等。
7.1.3设计时,应考虑上部结构和地基的共同作用。对建筑体型、荷载情况、结构类型和地质条件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合理的建筑措施、结构措施和地基处理方法。
7.1.4施工时,应注意对淤泥和淤泥质土基槽底面的保护,减少扰动。荷载差异较大的建筑物,宜先建重、高部分,后建轻、低部分。
7-1.5活荷载较大的构筑物或构筑物群(如料仓、油罐等),使用初期应根据沉降情况控制加载速率,掌握加载间隔时间,或调整活荷载分布,避免过大倾斜。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软弱地基的一般规定(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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