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水工建筑物施工测量
8. 4. 1水工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平面控制网,可釆用GPS网、三角形网、导线及导线网等形式;首级施工平面控制网等级,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建筑物的施工精度要求按表8.4.1-1选用。
表8.4.1-1首级施工平面控制网等級的选用
工程规模 | 混凝土建筑物 | 土石建筑物. |
大型工程 | 二等 | 二或三等 |
中型工程 | 三等 | 三或四等 |
小型工程 | 四等或一級 | 一級 |
等 级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 一级 |
平均边长(m) | 800 | 600 | 500 | 300 |
4施工平面控制测量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有关规定。
8. 4. 2水工建筑物施工高程控制网的建立,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高程控制网,宜布设成环形或附合路线;其精度等级的划分,依次为二、三、四、五等。
2施工高程控制网等级的选用,应符合表8. 4. 2的规定。 表8.4.2 施工高程控制网等级的选用
工程规模 | 混凝土建筑物 | 土石建筑物 |
大型工程 | 二等或三等 | 三 |
中型工程 | 三 | 四 |
小型工程 | 四 | 五 |
4施工高程控制测量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有关规定。
8. 4. 3水工建筑物施工控制网应定期复测,复测精度与首次测量精度相同。
8. 4. 4填筑及混凝土建筑物轮廓点的施工放样偏差,不应超过表8.4.4的规定。 表8.4.4 填筑及混凝土建筑物轮廓点的施工放样允许偏差
建筑材料 | 建筑物名称 | 允许偏差(mm) | |
平面 | 高程 | ||
混凝土 | 主坝、厂房等各种主要水工建筑物 | ±20 | ±20 |
各种导墙及井、洞衬砌 | ±25 | ±20 | |
护坝、围堰心墙、护坦、护坡、挡墙等 | ±30 | ±30 | |
土石料 | 碾压式坝(堤)边线、心墙、面板堆石项等 | ±40 | ±30 |
各种坝(堤)内设施定位、填料分界线等 | ±50 | ±50 |
8.4.5建筑物混凝土浇筑及预制构件拼装的竖向测量偏差,不应超过表8.4.6的规定. 表8.4.5 建筑物竖向测量的允许偏差
工程项目 | 相邻两层对接中心线的相对允许偏差(mm) | 相对基础中心线的允许偏差(mm) | 累计偏差(mm) |
厂房、开关站等的 各种构架、立柱 |
±3 | H/2000 | ±20 |
闸墩、栈桥墩, 船闸、厂房等侧墙 |
±5 | H/1000 | ±30 |
8.4. 6水工建筑物附属设施安装测量的偏差,不应超过表8. 4. 6的规定。 表8.4.6水工建筑物附属设施安装测量的允许偏差
设备部类 | 细部項目 | 允许偏差(mm) | 备注 | |
平面 | 高程(差) | |||
压力钢管安装 | 始装节管口中心位置 | ±5 | ±5 |
相对钢管轴线 和高程基点 |
有连接的管口中心位置 | ±10 | ±10 | ||
其他管口中心位置 | ±15 | ±15 | ||
平面闸门安装 | 轨间间距 | -1〜+ 4 | — | 相对门槽中心线 |
弧形门、人字门安装 | ±2 | ± 3 | 相对安装轴线 | |
天车、起重机轨道安装 | 轨距 | ±5 | — |
一条轨道相对于 另一条轨道 |
平行轨道相对高差 | — | ±10 | ||
轨道坡度 | — | L/1500 |
注:1 L为天车、起重机轨道长度(mm)。
2垂直构件安装,同一铅垂线上的安装点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