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验结果表述
(1) 记录点火位置。
(2) 对于每块试样,记录以下现象:
① 试样是否被引燃;
② 火焰尖端是否到达距点火点150mm处,并记录该现象发生时间;
③ 是否发生滤纸被引燃;
④ 观察试样的物理行为。
2.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应明确区分委托方提供的数据:
① 试验依据的标准;
② 试验方法偏差;
③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④ 试验报告日期和编号;
⑤ 委托方名称和地址;
⑥ 制造商/代理方名称和地址;
⑦ 到样日期;
⑧ 制品标识;
⑨ 相关抽样程序描述;
⑩ 试验制品的一般说明,包括密度、面密度、厚度及试样的结构形状等;
⑪ 状态调节说明;
⑫ 使用基材和安装方法说明;
⑬ 试验日期;
⑭ 按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之试验结果表述描述的试验结果,若采用附加试验程序,按照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之熔化收缩制品的试验程序描述试验结果;
⑮ 点火时间;
⑯ 试验期间的试验现象;
⑰ 关于建筑制品的应用目的信息;
⑱ 注明“本试验结果只与制品的试样在特定试验条件下的性能相关,不能将其作为评价该制品在实际使用中潜在火灾危险性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