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限吸水率测定
1. 原理
确定试件浸水前后质量差与试件浸水前质量之比。
2.仪器
(1)天平,感量0.01g。
(2)水槽。
3.试件尺寸
长 l=(80±0.5)mm;宽 b=(10±0.5)mm; 厚h=(20±0.5)mm。试件厚度不足20mm时,取试件原厚度。
4.方法
(1)试件在(20±2)℃、相对湿度(65±5)%条件下放至质量恒定。
(2)称量试件质量,精确至0.01g。
(3)将试件放入温度为(20±5)℃的水槽中,试件垂直于水平面并保持水面高于试件上表面,试件下表面与水槽底部要有一定距离,试件之间要有一定间隙,使其可自由膨胀。当试件浸泡至质量恒定时(浸泡时间不得少于30d),从水中取出并擦去试件表面水分,立即称量,精确至0.01g。
注:相邻两次称量(时间间隔不得少于72h)质量差小于试件质量的1%视为质量恒定。
5.结果表示
(1)试件极限吸水率按式(19-3-6)计算,精确至0.1%。
式中Wa——试件极限吸水率,%;
m1 ——试件浸水前质量,g;
ma——试件吸水至质量恒定后的质量,g。
(2)—张板的极限吸水率是同一张板内全部试件极限吸水率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